2010年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涵盖了安全监管部门的全部执法活动,既包括监督检查,也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组织事故调查、开展宣传教育等。现在的《办法》以监督检查作为年度计划基本内容,其他执法活动不再列入年度计划。《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的行政执法行为。采取这样的修订思路,主要出于三点考虑:一是与《安全生产法》*五十九条关于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的规定相一致;二是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全面正确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三是进一步明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原则、考量因素及主要内容等,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7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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